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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深圳航空”热词背后:互联网时代,隐私怎么保护? [打印本页]

作者: cattle1979    时间: 2015-4-9 14:21
标题: “深圳航空”热词背后:互联网时代,隐私怎么保护?
本文来自虎嗅网。注:考虑到本事件有关内容极为不雅,故本文内容不附任何事件相关图片。所有配图与本文无关。

继昨日央视主持人毕福剑“饭局视频”在社交网络爆发病毒式传播之后,今天的微博热搜榜形式急转直下,三个带有“深航“的关键词一下子冲进前五,fortunadaha 据说也与本次事件有关。“深航”在短短几个小时内将刚刚才火起来的“饭局视频”挤到了第六位 (如图)。


点开微博相关内容之后发现,原来这是一起和某深圳航空服务员有关的“艳照门”事件:一组疑似深航空姐的不雅照在微博上疯传,引发网友围观。从今天凌晨两点左右至今,事件发展跌宕起伏:当事女主角就被人肉,有可能是深圳航空公司的一名空姐。甚至有不少人在微博上冒充女主角骗取粉丝,当然也有传闻当事人经不住舆论的压力可能寻短见。


之后,微博上又出现疑似当事人女主角的刘瑞琦发表道歉声明回应艳照门事件,希望公众能够不要再传播,非常后悔自己的行为并向社会道歉 (暂未发现原图):

“今夜夜深被吵醒,朋友同事一个接一个的电话短信微信连续不断。后来打开微博才知道,自己的一段视频被放到网上曝光。在收到微博无数个评论转发之后,我内心充满了恐惧和不安,同时又十分羞愧。个人的行为给大家带来了诸多不便,给公司家人和朋友也带来了难堪。我十分痛心后悔自己不成熟的行为酿成的大祸,我真诚的向大家向社会道歉。对不起!!!请大家别再转发评论了,我真的不知道还能不能承受下去!”

网络时代,隐私怎么保护?


“深航艳照门”和“毕福剑饭局视频”均是在未经当事人许可 (暂无直接证据支持,但可以按常理推断) 的情况下,被他人发布到网上所造成的“丑闻”事件。网络时代的个人隐私,几乎成为一颗随时能够引爆的炸弹,只要是“行为不检”,或者是负面内容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经由互联网的病毒式传播,可能会导致一场对当事人来说的巨大灾难。


法律法规能否有效的保护网络环境下的公民隐私权?就目前来看,我国如何在网络环境中保护隐私权仍然没有特别详尽的规定,强化对网络空间个人数据和隐私权的法律保护,已成为我国立法的当务之急。在这里,让我们再来强调一下隐私权和网络隐私权的概念:


隐私权作为一种基本人格权利,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一般认为,隐私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其内容具有真实性和隐秘性,主要包括个人生活安宁权、私人信息保密权、个人通讯秘密权及个人隐私利用权等。隐私权是公民的人格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内容之一,伴随着人类对自身的尊严、权利、价值的认识而产生。

而网络环境下的隐私权,即是指公民在网络环境下借助互联网而享有个人生活安宁和私人信息不受他人侵害的权利。从这个角度来看,“深航艳照门”和“毕福剑饭局视频”事件的幕后策划者均涉嫌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在没有法律明文规定的前提下,这种侵害他人隐私权的事件,演变了一场群体狂欢。正如“网络谣言”、“八卦娱乐”一样,大众舆论对“捕风捉影”的“桃色新闻”从来不缺少关注。既然是一场群体狂欢,弱化了参与其中的个体自律和责任,尤其是网络匿名身份的隐蔽和对事件当事人“标签化”的解读,一次次把狂欢推向高潮。


现阶段我们可能并没有保护网络隐私权的有效方法,杜绝个人的“不雅行为”或许是一个方向。在说了这些之后,要指出的是,我们或许不应该过于纠结一起丑闻,深圳航空的空乘服务应该还是很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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