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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数据安全是各国信息安全立法保护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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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xlysoft
时间:
2015-7-23 10:09
标题:
专家:数据安全是各国信息安全立法保护的重点
从各国相关立法的具体内容来看:
一是强调数据信息资源安全,包括以商业秘密为代表的经济信息和政府部门受保护信息,
二是注重个人数据安全保护,包括禁止拦截和窃取个人数据、个人数据保存和处理的安全保护要求。
数据信息资源安全方面,美国在《统一商业秘密法》、《经济间谍法》中明确了对窃取商业秘密的行为的相应刑罚,美国《计算机欺诈和滥用法》、英国《计算机滥用法》都明确了对非法利用和窃取政府部门数据信息的行为的处罚规定。
个人数据安全保护方面,美国《反窃听法》和《电信法》重点对信息传输过程中非法拦截和窃取个人数据的行为进行了限制,欧盟按照1992年通过的《信息安全框架决定》的要求,先后于1995、2002、2006年分别通过了《数据保护指令》、《隐私与电子通信指令》和《数据留存指令》,为欧盟个人数据保护法律体系奠定了基础,而后,遵循欧盟上述指令要求,包括英国、法国、德国、荷兰、西班牙、瑞典、意大利、比利时、匈牙利、希腊等多国在内的欧盟成员国普遍制定实施了保护个人数据信息的相关法律,重点明确了个人数据保护的基本原则以及对个人数据进行留存、处理、使用的安全保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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