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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数据恢复的基本常识http://www.51sjhf.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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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久之峰
时间:
2010-6-5 15:28
标题:
数据恢复的基本常识http://www.51sjhf.com/
误删除、误分区、误格式化、误克隆、病毒破坏后的数据是有可能被恢复的。数据在介质内的存储方式非常复杂,数据存储的方式、丢失的原因,数据丢失后是否被及时发现以及进行了哪些后续操作,都直接或间接地对数据是否能够挽回、能够挽回多少产生着重大的影响。
1
、
数据
100%
被恢复
在某些情况下,如只是分区表或分区引导记录或磁盘标签
(
根据平台以及操作系统和文件系统的不同而异
)
出现错误,进行数据管理的元数据以及数据内容部分没有被破坏的情况下,很大程度上可以
100%
恢复数据
;
2
、
数据被部分恢复
因为各种文件系统对数据的存储方式不同,所以当发生数据被删除、分区被格式化等情况时,数据恢复的成功率存在着很大的差异。例如
FAT32
文件系统,在目录项中使用高位与低位两部分记录一个文件或目录的起始簇号位置,当文件或目录被删除时,记录起始簇号的高位会被清零,只剩余低位的数字表示的数据起始位置当然与数据实际所在的位置不同了,这就加大的恢复数据时的难度,有时甚至是致命的。而且
FAT32
使用
FAT
表链记录文件所占用的数据块间的关系,删除操作会清空被删除文件的
FAT
表链,而格式化操作则会对整个
FAT
表进行清空,失去
FAT
表的数据就象是一盘散沙一样,如果一个文件存在碎片
(
即被分为几个部分存储在几个不连续的位置
)
,则很难再重新组织到一起。
3
、
数据恢复后目录结构混乱或丢失
很多时候,数据丢失后没有被及时发现、发现后仍然向存储介质中写入数据以及克隆等直接覆盖式的写入造成的数据丢失,或者存储结构的链接关系被破坏等都会导致某些目录结构丢失。而目录结构丢失的情况下也有可能会致使存储于其中的文件丢失。
4
、
所有目录结构全部丢失,只能根据所需要的文件类型的特征进行恢复,恢复出的文件无文件名
这是最糟糕的情况
(
当然比完全无法恢复要好些
)
,如果在存放数据时没有很好地为数据建立适当的文件夹,或者目录结构、元数据遭受到非常严重的破坏,则只能根据需要的文件类型
(
如
word
文档、电子表格等
)
进行恢复。从理论意义上讲,这种恢复是可行的,因为数据内容部分很有可能是完好的,但因为存储其文件名的上级目录结构或元数据遭到破坏,所以是没有文件名的。而从实际使用意义上讲,如果数据量非常大且比较繁杂的情况下,因恢复出来的数据没有文件名而难以在短时间内整理归类,对于急用的数据而言可能会意义不大,但对于绝对不可丢失或长期保存的资料性、纪念性数据还是非常有意义的。
5
、
数据彻底丢失,无法恢复
这种情况通常出现在数据丢失后,进行了不正确的处理方式,如继续向丢失数据的存储介质中写入数据、非专业数据恢复人士的错误恢复处理等,一旦因错误操作而导致数据被覆盖,则很难再得到恢复。即使有恢复的可能,费用也不是一般的民用级别所能够承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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