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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日—29日在贵阳举行的以“互联网+”时代的数据安全与发展为主题的数博会上,数据安全及个人隐私保护问题备受关注。
智慧旅游、智慧健康、智慧交通、网上银行、网购等等,给人们的生活、工作、出行带来极大方便。大数据与云计算、互联网等新技术相结合,正在迅速并将日益深刻改变人们生产生活方式。当人们越来越清晰感知到全球大数据时代来临,我们的生活、工作更为便捷的同时,也有一些迷惑,甚至疑虑和忐忑。这是因为海量数据的收集、互通、共享及相关产业的出现,与之相伴而来的是数据不安全和个人隐私难于保护感。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北京市分会长熊九玲在数据开放与隐私保护论坛上指出,数据开放已经成为顺应时代发展潮流的必然选择。数据共享、共融、共治成为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然而,隐私保护与数据开放共生共处不可分割,同等重要。数据开放可持续性和长期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隐私保护的好与坏。良好的环境必须在尊重保护个人隐私的前提下,这是大数据时代需要认真考虑的问题。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周汉华、奇虎360副总裁曲冰、德勤中国合伙人冯晔等专家,也在论坛上分别以《数据开放与隐私保护立法》《隐私保护——360的规则与实践》《大数据与信息经济》《大数据道德伦理问题探究》《个人信息应用及保护》《大数据情景下的隐私保护》6个主题进行演讲。
周汉华认为,数据开放与隐私保护立法是一个重要的问题。首先应该制订个人信息保护法,并将这些立法方式提升到立法位阶,真正实现产业发展跟个人信息保护共同推进的格局;曲冰希望政府、企、第三方机构联合起来,共同把整个数据开放与隐私保护环境建设好;冯晔着重于企业在大数据下的隐私保护。他从目前企业隐私保护现状、怎样进行企业隐私保护实践以及案例分析,对企业数据的隐私保护维权,并运用各种安全手段保护好个人信息提出建议,并倡导尽快出台数据隐私保护法。
数据开放已成为了时代发展的必然选择,在大数据时代,移动互联网的迅猛发展,无论在何时何地,手机等各种网络入口以及无处不在的传感器等都会对个人数据进行采集、存储、使用、分享,而这一切大部分都是在用户无法控制和知晓的情况下发生的。
关于大数据时代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问题,记者对贵州省委常委、贵阳市委书记陈刚一次讲话时记下的观点印象深刻。陈刚强调,政府必须要做好大数据产业发展与法律同步的服务工作。他说,世界均面临互联网时代规则的制定与执行问题,政府必须在数据安全的法律保障,制定相关法律防止数据垄断,注重线上线下法律的有机衔接等方面尽快予以建立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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